密云县政府授予葛明洋“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为救助一名素不相识的落水儿童,22岁的小伙葛明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本报12月11日报道)。记者获悉,密云县政府授予葛明洋“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向其家属发放了奖励金和褒扬金。 12月7日下午,一名小学生在密云县水源路358号院内水池附近玩耍时失足落水。正在当地送快递的丰宁满族自治县青年葛明洋第一时间跳入水中施以援手,最终因体力不支,与被救儿童双双遇难。据了解,密云县民政局已确认葛明洋救人事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密云县政府授予葛明洋“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向其家属支付奖励金和褒扬金共计32.8万余元,并依据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支付赔偿金10万元。目前,密云县已启动追认葛明洋为“烈士”称号相关事宜,并已报北京市政府审批。 (记者贾阿楠、关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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