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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消费者权利保护需给维权“瘦身”【时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路遥 2017-03-15 14: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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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项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所作调查结果显示,在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何种方式维权”问题上,有近七成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究其原因,在于维权成本太高。

  当消费者与商家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诉诸法院时,作为权利的主张人消费者需要提前垫付商品的质量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加上法律诉讼的周期又有不确定性,最后往往形成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拉锯战”。

  即便是维权成功后,也未必能得到预期的维权效果和赔偿。试想,有几个人愿意为了一件价值不高的商品往返商家、法院、质检部门数十次?有几个人愿意为一件几十块钱的商品提前垫付上千元的维权费用?即使最后获得赔偿,但比起已垫付的费用,何不是一个“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人愿意做这桩亏本的“买卖”!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不想维权,但维权成本之高阻碍了我们的维权之路,阻碍了我们发出维权的正义呼声!

  因此,只有给维权“瘦身”,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才能促使更多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举起国家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武器,对不公平say no。

  那么,如何降低维权成本呢?依笔者之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切实减少消费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可给予消费者协会及相应行政部门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准许其对争议问题简单、争议事实清楚、争议金额较小的纠纷做出裁决,引流争议解决途径,减少人民法院的受案压力,节省消费者维权成本。

  其次,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金钱成本。政府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立场,尽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费者维权所需的鉴定费、诉讼费等,或者出台相关法律条例,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鉴定费、误工费等由商家承担。只有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才有助于鼓励消费者自觉自主地依法维权。

  目前,专利法已将维权成本纳入侵权赔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将会越来越畅通,消费者的维权之声将会越来越响亮!(路遥)

关键词:消费者,权利,保护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