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过完回来上班后,不少拿到工资条的员工发现自己工资“涨”了。“记得看10月份工资条”更是成为微博热搜话题。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开始实施,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在新税法下的首个申报期,纳税人收获了怎样的“惊喜”?记者近日采访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负责人、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倾听他们的心声。
普惠政策提振百姓和企业信心
随着首个申报期的来临,起征点的提高让不少人已经先行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
中低收入群体在此轮改革中受益明显。进城务工人员严爱丽告诉记者:“我每月的工资扣除险金后大约是5146元,原先工资条上的个人所得税是60元左右,10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只要4块多。”她所在的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近百人在这次个税改革中受益。
个税新政策提升了不少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安徽渠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郜润生这个国庆假期大部分时间是带着财务人员核算员工工资,按新税法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按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公司10月需代扣代缴212人共计约14.45万元税款;而在9月份,公司实际代扣代缴310人共计25.97万元税款。前后两个月的员工数量和工资收入基本稳定,缴税人数和应纳税款分别下降了32%和44%。
“此次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实施,将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体现了新税法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的立法初衷,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说。
“10月份等于国家帮我的工资‘涨’了400多元。”乐澄(中国)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管余强开玩笑地说,“9月份我的实发工资为9005.22元,10月份实发工资直接增长到了9424.39元,扣减的个税从682.55元减少到了26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