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方案,强化宣传引导、强化专项整治、强化督导问责,重点施策标本兼治,确保天蓝气净。
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专项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组织局长访谈、“守护蓝天记者行”等宣传活动,制作燃煤污染造成的后果及洁净型煤使用方式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深入村(社区)、组、户,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逐步提高群众推广应用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高效燃烧灶具、洁净型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强化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行动。根据摸底排查,确定燃煤锅炉改造名单,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拆除计划。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则,县政府确定采取电代煤方式计划推广200户,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将设备采购权力下放至各乡镇,目前完成安装电代煤227户;勠力做好环保减排工作。丰宁满族自治县5台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了提标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对机动车检测线的日常监管和路检路查力度,共检测柴油车1200余辆;丰宁满族自治县20家有喷漆作业的汽修厂全部安装voc治理设施,37座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强力推动“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各乡镇严格对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并建立了治理长效机制,坚持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倾力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大型料堆建设防风抑尘网或半密闭料仓、物料装卸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推广清洁生产,推进工业粉尘、矿渣等应用于建筑材料,减少废弃物堆放量。合力控制县城周边、国省干道和铁路两侧裸露土地的扬尘污染。对闲置用地,种植草皮、花卉,林木进行绿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等临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强化督导问责。为了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丰宁满族自治县实行严格督导问责制度。县大气办、督考办组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深入乡镇和企业、矿山一线,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讲情面、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加大督导检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在地沟通,督促其即时改进。对因值班空岗、脱离岗位的,工作执行不力造成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