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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引发“全民关注”的普通刑事案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29 10:2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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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李某某等5人轮奸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全民关注”的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案件回放,回应型司法已成新趋势

  今年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遭轮奸。

  2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证实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被拘后,李某某等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与被害人所诉内容一致。3月2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国内外媒体随即闻风而动,互联网上出现大量相关新闻,案件消息在微博上被广为转发。

  5月6日,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海淀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结束后,海淀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称,有4名被告人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人当庭道歉,张某当庭向被害人赔付10万元赔偿款,而李某某被同案犯供出是首个性交者。5人中仅李某某一方坚持无罪辩护。记者发现,《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中央各大媒体对此案追踪评论,美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多国媒体也对案件进行了报道。

  9月26日上午,海淀区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专家和媒体针对案件审理过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和性犯罪,这两方面都不适宜公开发布更多信息和细节,但当事人家属和律师却出于一些目的散布过多信息。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认为,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此案理应低调处理,但李某某之母通过媒体不断泄露案情,将自己的孩子暴露在公众审视之下,令人无奈。

  “不少媒体对此案报道很细,比如公布未成年当事人姓名照片,或依靠耸人听闻的消息吸引眼球,甚至有的媒体‘未审先判’,这不仅有操纵舆论干涉司法的嫌疑,甚至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款。”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

  9月27日,《人民日报》在题为《“回应型司法”更能粘合民心》一文中指出,回应型司法,基本要求是充分公开与透明,进一步的要求则是充分互动、明法析理。以“李某某等强奸案”为例,既有运用官方微博等技术工具、适时适当地披露合法、真实信息,也有就相关争议、量刑标准、人文关怀等问题作出说明。这些措施,一方面有利于舆论场的激浊扬清,维护自身公正形象,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以参与为核心的司法民主价值,展示了司法的理性说理对于社会正义的建构能力。

  “星二代”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成“焦点”

  本应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于李某某“星二代”的特殊身份,案件的审理过程持续发酵,成为民众一再热议的话题。

  新华网评论认为,对于一些生下来就拥有得天独厚优势条件的名人子女来说,由于家庭的优势让这些孩子从小就形成高人一头的潜意识和不受约束的性格。同时,因为父母忙于工作,使得孩子在幼年和青春期缺少陪伴,在人格形成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或是在与父母和父母周边人群的接触中,过早接触到不良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等,最终演变成特权思想或对社会规则的漠视。

  “因为李某某父亲的名人身份,按照新闻的接近性原则,名人更吸引公众眼球,再加上公众的负面情绪,使得媒体竞相报道和追逐此案,并成了这种社会心态的发泄通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尹韵公说。

  有专家指出,2011年9月6日,15岁的李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豪车,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之后,再次参与强奸犯罪,李某某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从收容教养到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两次“犯事”,这需要认真思考。

  还有一些专家认为,由于现在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是独生子女,有些父母对子女比较溺爱,百依百顺,形成未成年人的不良意识和行为习惯。另外,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亲情的缺失,也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产生着日益严重的负面作用。还有一些未成年人追求物质享乐,有较强的虚荣心与占有欲,控制能力差,这是造成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甚至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的自我原因。

  专家们建议,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现象需要进一步改变,不能将“问题”孩子过早推入社会,导致孩子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开展特色帮教,不让孩子“变坏”

  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易发多发现象,各地检察机关在加大依法办案力度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一份调研报告中显示:2012年,该院未检处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08件572人,批准逮捕340人,逮捕率为59%,比2011年的逮捕率下降了近一成;2009年以来,对1000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入社会调查和帮教矫正。同时,他们通过实践摸索,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区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模式。

  该院一位长期从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检察官告诉记者:“针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工作的特殊性,我们摒弃了普通预防教育多以讲座为主的方式,设计了私密性较强的教育方式。将典型个案制作为展板、书籍,使读者有自主选择阅读内容的机会,避免面对面讲授时的尴尬。对于有特殊需求的青少年,我们通过网络在线咨询、青春热线、电子信箱、手机等私密形式进行个别沟通,取得良好效果。”

  记者了解到,该院自2010年起,已开展帮扶预防“性侵”活动1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次,取得较好成效。他们选派富有经验的资深检察官任职辖区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各种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活动。他们还打造“青春防线”品牌工程,编写了《预防少年性犯罪知识专辑》、《预防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例教育读本》,以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预防性犯罪、预防性侵害为主要内容,从多角度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影响范围扩大至全国。

  另外,该院还打造综合教育模式,帮助青少年塑造阳光心态。他们引入心理辅导、生理教育,坚持以法制教育为核心,积极渗透生理、心理知识内容,将检察预防资源与社会多方资源相结合。同时,通过对监护人的家长进行教育,共同学习探讨家庭性教育、法制教育,使家长增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意识。

关键词:全民|刑事案|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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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  田伯兴